包頭螺紋鋼結構加固是對鋼結構、構件及相關部件進行加固、局部更換或調整的業主要求的措施。內蒙古鋼結構報價具有目前的設計標準和業主要求的安全性、適用性和耐久性。
包頭螺紋鋼結構加固工藝:加固前,按現行標準GB50144和GB50292進行檢驗或鑒定??拐鸺庸探Y合后,還應進行抗震性能鑒定。根據檢驗鑒定結果,出具工程檢驗鑒定報告。
建筑物加固后的使用壽命由業主與設計單位協商確定。在結構加固材料中使用結構粘合劑或其他聚合物成分,結構加固后的使用壽命應為30年。如果結構加固后的使用壽命為50年,則應通過長期應力測試所使用的粘合劑和聚合物的粘合性能。
鋼結構加固可分為直接加固和間接加固,設計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使用要求選擇合適的加固方法和配合技術。直接加固的方法主要有:增大截面加固、粘貼鋼板加固、組合加固。根據工程實際情況,采用變結構體系加固、預應力加固等方法間接加固??刹捎煤附舆B接、摩擦式高強度螺栓連接、焊接摩擦用高強度螺栓等。
結構加固效果采用線彈性分析法計算,符合GB50017現行標準《鋼結構設計標準》GB50017的有關規定。結構加固設計應與實際施工方法緊密結合,采取有效措施,確保新構件、新構件與原結構的連接,新截面與原截面結合牢固,整體工作,對未加固構件及相關結構、構件和基礎無不利影響。
一、鋼結構加固材料:
(1)原始結構和組合材料的材料強度。
經鑒定,原設計文件有效,未發現結構件或連接性能明顯退化時,可采用原設計值。根據結構鑒定,重做現場檢查時,應確定檢查結果確定的屈服強度和條件屈服點。fy確定時,其抗拉強度設計值應為fy與γR的比值,抗力分項系數應為1.2。
鋼結構內蒙古鋼結構廠家受氣相腐蝕時,當截面面積損失大于25%或板材剩余厚度小于5mm時,計算出的鋼強度設計值應根據腐蝕等級乘以0.8~1.0強度降低系數。
(2)加強鋼材和焊接材料。
鋼編號應與原鋼編號相同或相同,韌性、塑性和焊接性能應與原鋼編號相同或相同。HRB400或HPB300級鋼筋應用于加固結構鋼筋的品種,其質量和性能應符合標準。加強結構加固焊接材料的質量和性能應符合標準。
(3)粘合劑結構:
用于鋼結構加固的結構膠粘劑應為以鋼為基材的結構膠粘劑,嚴禁使用主要成分為不飽和醋和醇酸樹脂的膠粘劑。在常溫下,應選擇AAA.AA級.常溫結構膠I類粘合劑,當使用環境溫度較高時,應選擇耐高溫II類或II類結構膠。
二、常見的加固方法:
(1)擴大截面的方法。
采用加截面連接、螺栓連接、鉚釘連接、螺栓連接、鉚釘連接、鋼板粘接等。焊接加固鋼件時,應根據原構件的使用條件,確定其MAX應力σ0max不能超過應力比限制值。此外,應采用其他增大截面的方法進行加固。
加固構件必須符合安全性、適用性和現行設計標準。例如,當彎曲件在平面上彎曲時,其彎曲強度必須滿足以下公式。
以設計值f為鋼的抗彎強度(MPa)值(MPa),取截面MIN強度級鋼的設計值。
該系數為受彎構件的加固強度修正系數,雙側加固按表值計算,單側加固按表0.9倍計算。
主彎型鋼加固構件的整體穩定性驗算應符合GB50017現行標準《鋼結構設計標準》GB50017的規定,穩定系數應按加固截面計算,但鋼的彎曲強度設計值f應改為鋼的轉換強度設計值f,并乘以強度折疊系數。
鋼構件加固后,其總撓度不得超過現行標準《GB50017鋼結構設計標準》規定的限值。加強后彎曲構件的總撓度ωT應包括加固前載荷下的初始撓度ω0。焊接過程中的加熱和固化引起的焊接殘余撓度。焊接后新載荷下的撓度增加δω。
(2)粘貼鋼板的加固方法。
貼板加固法可用于加固鋼結構構件的彎曲、拉伸、剪切等構件。鋼結構采用該方法加固,長期使用環境溫度不得超過60℃。用這種方法加固高溫、高濕、介質侵蝕、輻射等特殊環境下的鋼結構時,除按照現行有關標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外,還應使用抗環境因素的膠粘劑,按照專業技術要求粘貼。
粘鋼加固抗彎構件后,抗彎承載力和剪切承載力的增加不超過30%。彎曲承載力的加固計算應考慮不能卸載的荷載對原構件應力σ0的影響,并對不同使用條件的構件進行強度修正。計算公式如下:
在彎曲構件板剪切加固時,受靜載荷的構件應滿足以下要求:
Fv.I.II類結構為0.80,其它類結構為0.85,原鋼剪切強度設計值為0.80,其他類結構為0.85。
在軸向上加強受彎構件的正截面,沿軸向粘貼的鋼板的截面位置應從其強度充分利用的截面開始,粘貼延伸值應符合以下要求:
總結:內蒙古鋼結構加固設計面臨的不確定性遠比新建工程復雜。設計師應根據專家鑒定結論、相關規范和業主要求綜合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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